課程資訊
課程名稱
民法債編總論二
Civil Code-general Provisions of Obligations (Ⅱ) 
開課學期
105-1 
授課對象
法學組  
授課教師
吳英傑 
課號
LAW2069 
課程識別碼
A01 27140 
班次
02 
學分
全/半年
半年 
必/選修
必修 
上課時間
星期二8,9,10(15:30~18:20) 
上課地點
法2101 
備註
與科法所合班。科法所學生請選「A41M0160民法債編總論二」。與債總一連貫,不得換班。
限本系所學生(含輔系、雙修生)
總人數上限:80人 
Ceiba 課程網頁
http://ceiba.ntu.edu.tw/1051LAW2069_02 
課程簡介影片
 
核心能力關聯
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
課程大綱
為確保您我的權利,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
課程概述

1. 解釋債之通則內法定之債 (172-198) 之規範內容。
2. 會儘量提供實例來助修課生暸解法定之債的理論。
3. 本課程內容重視傳達基礎概念、體系及理論架構。
4. 在相關之處,會提供比較法觀點來開拓國際視野。
5. 以爭點為主講授,並不涵蓋教科書內的所有內容。 

課程目標
1. 協助修課生掌握債法法定之債的概念、理念,以及其適用方法。
2. 法定之債術語艱澀,希望能以精簡扼要的方式,協助學生理解。
3. 多提供比較法視野,提昇修課生之思維能力多元化以及國際化。 
課程要求
無 
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
 
Office Hours
 
指定閱讀
無 
參考書目
王澤鑑, 侵權行為
王澤鑑, 不當得利
王澤鑑, 債法原理 (僅參考「無因管理」)
孫森焱,民法債編總論(上)
邱聰智,新訂民法債編通則(上) 
評量方式
(僅供參考)
   
課程進度
週次
日期
單元主題